律进贡,我亲自披挂上阵,率领三军伐褒。
褒地道险,我纵步跨之,越秦岭,伏猛兽,直逼国君城下。
这一仗,虽比不得先王中兴,凯旋途中,战车满载的珍宝钱粮,也算不愧对宗祖。
诸多战利品中,有一物比明珠更加璀璨。
她名褒姒,有沉鱼落雁之容,闭月羞花之貌。
彼时,我已册立申后,且生有一子。
但见到褒姒的第一眼,我就双目放光。
这褒姒,正是我向那些老古董下的宣战书。
朝野早有谣传:先前红衣女童所谓的“月将升,日将没”,乃是预指女祸乱国。
但依我看来,天命虚无缥缈,唯有握在手中的王权为实。
国之兴亡在于国君,绝无归咎于女流之辈的道理。
于是,我力排众议,将褒姒接回后宫,破例立为夫人,借此堵住朝堂多舌的嘴。
百官之中,再有大谈“主有女祸”者,斩立决。
为了同天命彻底决裂,我不再恪守礼乐规范,亦废止了祭祀皇天。
我坚信,倘若重天道而轻人事,就会同我那笃信天道的父王一样,最终死于天道。
我记事以来,从未活得如此畅快。
褒姒功不可没,自然配得宠幸。